2019年10月起取消首次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備案改由進口商自審

  廣大的食品進口商注意了阵幸,4月23日總署發(fā)布第70號公告,事關進出口預包裝食品標簽檢驗監(jiān)督管理。

  博裕進口報關對于新規(guī)的要點提煉:

  要點1:自2019年10月1日起,取消首次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備案要求。

  要點2:由進口商負責審核其進口預包裝食品的中文標簽是否符合我國標準(如何審核以及審核標準請看文末政策延伸)顾篡。

  要點3:被海關抽中查驗的,進口商應提交合格證明材料、標簽原件和翻譯件铺纽、中文標簽樣張及其他證明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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